5月27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以替代旧有的GB380312020标准,新标准做了一系列修改,其中核心逻辑就是提高对动力电池的安全要求,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电池发生热失控后不起火、不爆炸,让车内乘员有足够逃生时间。 在新规的编制说明中提到,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电动汽车起火事故仍时有发生。通过对近年来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行业对于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场景下的失效机制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于此,有必要修订完善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要求,筑牢动力电池安全底线。 修订的主要包括提升热扩散要求、完善热扩散测试方法、新增底部撞击测试及快充循环后测试。在新标准制定过程中,研究组从行业调研问卷反馈的情况了解到,截止至2024年2月,已有78%的企业已具备“不起火、不爆炸”技术储备,基于上述情况,研究组一致认为将热扩散要求提升至“不起火、不爆炸”具备技术可行性。因此新标准提升热扩散要求至“不起火、不爆炸”。 在具体的测试验证方法上,新标准提出了针刺、外部直接加热、在电池单体内部布置加热片3种触发电池单体热失控的试验。试验时,制造商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触发方法,也可自行选择其他方法来触发热失控。当采用推荐的三种触发方法均未触发热失控,则认为电池产品无法被触发热失控,试验通过。若电池单体发生了热失控,则应观察电池包或系统在不晚于热失控发生后的5min内是否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如未发出,则判定试验失效;如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则应观察①电池包或系统是否发生起火、爆炸,②烟气在报警信号发出之前,以及之后5min内是否进入乘客舱,若以上任一种情况发生,则认为试验失败,只有两种情况均未发生,则可判定试验通过要求。 从上述流程图中可以清晰看到,只要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包或电池系统出现起火爆炸现象,该电池就不符合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要求。 新标准中还强调,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准入管理。本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纳入该管理体系,由工信部依据本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准入管理,并依法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解金强)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