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自然资源部南海局与汕尾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共建框架协议,共同为“汕尾海洋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海洋政策与科研平台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共建合作平台“汕尾海洋中心”。汕尾海洋中心职责定位为主要负责区域内海洋全业务支撑保障,指导责任区域内海洋预报、警报的发布,对外提供海洋预警预报等服务。 南海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雷波在仪式上表示,近年来,汕尾市大力实施“兴海强市”示范工程,高质量打造“蓝色粮仓”,海洋经济产业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汕尾市与南海局优势资源互补、共谋发展意愿强烈,具有开展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条件。南海局将认真履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广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更好担当起海区海洋资源利用监管者、海洋生态环境守护者、海洋防灾减灾瞭望者、海洋科技创新实践者的责任角色,携手共促汕尾市海洋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汕尾市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早日建成海洋强市。 汕尾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海涛对南海局长期以来对汕尾市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汕尾海洋资源禀赋优越,正坚定不移地走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之路,在海洋能源、海洋牧场、海洋装备等领域持续发力,抢抓“蓝色崛起”新风口、跑赢“变大为强”新赛道,打造海上新汕尾。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合作,拓宽合作领域,让共建单位更好地发挥作用,共同为自然资源事业和海洋强国建设作贡献。 其间,与会嘉宾共同见证了“汕尾海洋中心”揭牌。新职责,新使命,汕尾海洋中心将发扬“忠诚担当、敬业奉献、严谨求实、团结拼搏”的南海文化与精神传承,在做强海洋公益服务、做好海洋科技创新的基础上,更加有力地支撑南海局履行好海区海洋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更加主动地服务汕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怀北主持签约仪式。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小壮,汕尾市政府及陆丰市政府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南海局机关处室、驻穗单位的负责人和代表等出席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