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午间,万洲国际发布长文,全盘否认了此前万洪建提出的多项指控。当日,万洲国际股价收涨4.79%,双汇发展股价收跌0.44%。 两个月前,万洲国际一纸罢免董事长万隆长子万洪建的公告,掀开了父子二人“宫斗”的大幕。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公司发展路径上的分歧、私下产生的争执细节均被搬上台面,万洪建甚至还在受访中指出万隆“四宗罪”。不过,万隆方面对万洪建的指控一直是淡然处之。 8月17日,万洪建通过公众号“新肉业”发布《我眼中的父亲和万隆》,细数万隆和万洲国际多项违规、不当的资本运作行为,一度让双汇发展、万洲国际股价在两天内分别暴跌10.24%、16.99%。 随后,万洲国际终于开始正式回应。公司于18日紧急公告称文章指控不线条指出万洪建所述情况失真。 如果万洪建举报属实,万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雷达财经咨询了多位律师,有律师表示,如果万隆利用了职务之便,操纵了进口美国猪肉的交易,则构成刑法所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万洪建称,2021年2月,万隆及郭丽军(现任CEO)指示双汇发展以每吨25800美元的价格从美国进口猪肉,而该价格远高于每吨21000美元的市场价格。因此,本公司因存货撇销遭受了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损失。 万洲国际的回应则是,“进易的价格为当时的市场价格,按市场惯例确定。”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由于中国内地生猪价格下降,双汇发展已计提存货减值拨备人民币1.26亿元。由于进易的未变现收益/亏损已于本公司的综合账目对销,故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毋须就有关存货计提减值亏损。”公司称。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研究生导师杨兆全认为,如果万隆和郭丽军强行将产品价格从21000元/吨提高到25800元/吨,进口量将近10万吨的行为为真,则其属于滥用跨境违规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造成税基侵蚀的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美国产品的出口方是史密斯菲尔德,而史密斯菲尔德又是双汇的全资子公司。 杨兆全表示,万隆可能利用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性,加大应付账款,形成无贸易背景的贸易融资,向美方关联企业输送高达4.8亿元的利润。且该利润通过层层输送,最终达到开曼时,相应的税金会大幅减免,使集团整体税收负担减轻,达到避税的效果。 “但问题在于上述所说的跨境的关联交易导致的一国税基侵蚀很难适用一国的法规,尤其此交易涉及中美双方,调查取证期间会很长,短期内无法定论。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8.2条的规定,万隆付到美国关联企业的合同款就是美国关联公司的利润,理应在美国纳税。如果中方觉得有问题,中美双方税务部门可以坐下来谈判,但难度可想而知。” 除税基侵蚀这一项外,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表示,若万洪建所述属实,则公司高管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相关人员也将涉嫌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超明律师也在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基础上指出,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权利受到侵害,且公司管理人员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提起公司利益损害之诉,万隆及其他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之焰则称,进口美国猪肉的单价还需结合当时市场的交易价格,而不是按照平均价格来确定。具体就需要公安经侦的介入去查证具体的市场交易情况综合来判断。 “另外只有在查证做出这个决定时,万隆利用了职务之便,操纵了这个交易,才能说他构成刑法所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红亮认为,如果大量进口美国猪肉这件事不涉及超越职权,那么即便决定造成了公司的损失,也一般不会判万隆承担责任,或者定性为违规行为。 “进口这个就一定有损失吗?他是一个经营行为,现在有损失,是不是将来再过一段时间,储存的价格还可能有波动呢?这个不好说。”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看法:“如果万洪建所述是事实,也不能直接得出万隆存在违法行为的结论。大额境外投资和采购等均是商业行为,即便该商业行为中存在定价不合理性的问题,也不能据此得出万隆利益输送的结论。” 万洪建称,2007年,万隆在双汇发展重组过程中,从鼎晖投资无偿取得了双汇发展5%的股权。万隆随后以2亿美元的代价出售了双汇发展的5%权益,但从未就该金额进行申报或缴纳税款。 万洲国际回应称,鼎晖投资及万隆已分别书面否认上述指控。资料显示,双汇发展的最大公众股东(属本公司附属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外)于2007年及2020年各年末的股权在0.95%-3.66%之间,而于2018年底录得的最高持股量3.66%由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持有。 值得一提的是,双汇发展曾于2009年底发布澄清公告,称2007年、2008年的年报中有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章节的内容存在遗漏,需要进行修改。 “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正面临修改,很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措施尚不完善,仅据目前的描述无法得知具体的交易信息,并进一步得出确定的结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万洪建提到的情况属实,无论以何种方式套现操作,2亿美元的对价款项到达万隆个人层面,且未曾进行申报与纳税的,属于典型的逃税罪中隐匿收入的行为。 有关这点,几位律师们的意见较为一致,均认为若万洪建所述查证属实,则万隆构成逃税漏税罪。 李亚、许红亮、陈超明均指出,一旦被查明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求利益的证据,甚至还有可能触犯行贿受贿类犯罪。 此外,杨兆全称,针对偷逃税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首先是追缴税款,然后还有罚款、滞纳金,这属于行政处罚。如果拒不申报,或者不交罚款,或者是第二次及以上偷逃税,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逃税行为的政处罚追溯时限是五年,刑事处罚追溯时限是十年,针对万隆行为的处罚时效早已过。因此,若属实,万隆可能面临的只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问题。但是由于跨境且事项时间较久,给征管部门也会带来较大难度。” 万洪建称,“2013年万洲收购案结束后,万隆先生与杨挚君自我奖励,各自获得5.7亿股,2.46亿股免费万洲股票,这个举动令人惊诧!” “其实后来还有未分配3.5亿股奖励股票,本来要授予管理团队,在2017年,这3.5亿股也全部落入万隆先生一个人的口袋,他个人总计拿到了9.2亿股奖励股票,合计65亿港币。” 万洲国际回应称,本公司分别向万隆、杨挚君全资拥有的公司发行5.73亿股股份及2.45亿股股份(当时价值约为4.18亿美元及1.79亿美元),以表彰万隆及杨挚君于2013年收购史密斯菲尔德所作出的贡献;根据董事会于2013年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于2017年向万隆授出3.5亿股股份。相关股份发行及奖励乃根据相关规则及法规妥为管理。 “这是典型的公司治理中的大股东隧道挖掘问题,它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公司治理中分权模式的设置问题。”杨兆全称。 大股东直接从上市公司拿走财务资产,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极大地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至于股利,上市公司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往往由控股股东操纵。控股股东做出这些决策时首先考虑私人利益,中小股东没有主动权利,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显示:万州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五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其他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万隆先生、万洪建先生(万隆其子)、李港卫(审计供应商)、郭丽军(双汇嫡系)、SULLIVANKenneth Marc(史密斯菲尔德控制人)五人的票型已经形成对董事会所有事项的实际控制。 杨兆全、王之焰、陈超明均指出,如果万洪建提到的情况属实,万洲的其他股东们可以分别以公司共益权受损和股东私益权受损为由分别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王之焰认为,从目前现有爆料出来的双汇内部斗争事件来看,双汇发展公司内部存在严重的管理混乱,很有可能监事会、董事会都被架空。这个时候中小股东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利而不是坐以待毙任由万隆,甚至万洪建掏空公司。 “双汇发展到现在的这个情况,不难看出我国公司治理以及层次架构中家族式企业管理给公司带来的危害性。” “首先看公司有没有促成这个交易以后,要给相关人员奖励或者报酬这样的规定,或者预先的决议。如果没有,可能会涉及职务侵占的问题。”许红亮表示。 “假设万洪建文章所述内容属实且有充分证据证明,万隆身为公司主要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务以奖励为名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按照大陆法律,将构成职务侵占。”陈超明补充道。 除上述三个问题外,万洲国际还在公告中对万洲国际是否在转移资产、以及郭丽文能否胜任总裁两件事进行了回应。 万洪建称,万洲国际实际上就是双汇与史密斯菲尔德的拼盘,它的作用就是通过各种眼花缭乱的财务手段、复杂的架构,将国内双汇发展的钱转至境外市场。 对此,万洲国际表示,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双汇发展及其附属公司一直按照中国有关资金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则及法规以及程序营运。除一般经营业务及投资需要外,公司并无将资金从双汇发展转移至境外市场。 而对于万洪建对新任CEO郭丽军的质疑,万洲国际表示,综合考虑郭丽军的经验、资格及对集团业务的深入了解,董事会认为他是公司行政总裁的最合适人选。 值得一提的是,万洲国际在此次的回复,未回应万洪建对“万隆和秘书沈瑞芳姘居时间近20年,存在婚外生子问题的指控”。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苏液管夹制造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二手船电动窗帘不锈钢电解抛光设备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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